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武子雄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合同监督管理的四特征分别是什么?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09-01 10:04)    点击:197

合同监督管理的四特征分别是什么?

  (1)合同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这里指的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它有别于一切企业及经济组织对合同的管理活动。

  (2)合同监督管理的性质是经济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一种外部监督管理,是通过行政行为表现出来的、区别于合同中的经济行为和司法行为。

  (3)合同监督管理是一种以事后管理为主,事后管理与事前、事中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事后管理主要对合同是否全面和实际履行、以及合同全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所进行的总结性监管。事先管理主要对合同订立、订立过程进行的监管,事中管理主要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的经常性、及时性的监管。

  (4)合同监督管理具有系统性特征,合同监督管理贯穿于合同订立、履行直至终止全过程,因此,它是一个系统管理过程。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武子雄律师提供“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武子雄律师,武子雄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武子雄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03543708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武子雄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晋中律师 | 晋中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武子雄律师主页,您是第2189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