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武子雄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何为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02 10:40)    点击:88

  何为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条文中对某种犯罪不规定具体的刑种和刑度,只规定对该种罪处以刑罚,具体如何处罚完全由法官掌握。如条文对具体犯罪只规定“依法制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至于如何具体处罚,则完全由审判机关决定。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建国初期法制不完善的时候曾出现过,但由于其没有规定具体的刑种和刑度而由法官确定,这样法官的裁量权过大,难以保障公正、合理地适用刑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所以当前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绝对不定期刑。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行政法律、经济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往往规定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商标法第40条第1款规定: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是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因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是依照刑法来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对上述条款中的行为已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上述条款只是重申刑法的有关规定,而不是一种法定刑。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武子雄律师提供“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武子雄律师,武子雄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武子雄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03543708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武子雄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晋中律师 | 晋中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武子雄律师主页,您是第2189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