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武子雄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法律要求?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07 12:01)    点击:497
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法律要求?

  “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规定,包括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 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的负担等。这也就是说,对于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有约定;对于主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 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约定明确。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主合同的履行。

  “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 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以及《合同法》总则、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影响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三:即当事人条 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这些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谈不到生效,更谈不上履行。此时,“补充协议”没有存在的前提。 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必备条款达成的协议,不是“补充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有 “补充协议”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合同法》第61条和第62条规定,“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项补充的首选方式,即当事人对 于主合同中的上述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首先赋予当事人“协议补充”。只有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才能按照主合同条款进行体系解释或者按照当 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进行补充。只要上述方式之一就能补充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就不能适用第62条规定的任意性规范。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武子雄律师提供“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武子雄律师,武子雄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武子雄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03543708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武子雄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晋中律师 | 晋中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武子雄律师主页,您是第21852位访客